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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求“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”意见的结果
2024年3月25日-4月25日,我厅对“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”(v3.0征求意见稿),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。截止公示期结束,收到2条关于“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与电力现货市场并行”的意见,违背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24〕196号)规定“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,引导实现调峰功能,调峰及顶峰、调峰容量等具有类似功能的市场不再运行”。未予采纳。
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4年4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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