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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认定调兵山市化工园区的通知

发文时间:2024-03-14 15:44:10

来源:石油化工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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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辽工信石化〔2024〕36号

  根据《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工信部联原〔2021〕220号)和《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》(辽工信发〔2022〕93号),经园区申报、市级初审、省级复核、社会公示无异议,现同意调兵山市化工园区通过化工园区认定,面积为202.45公顷。

 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 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 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

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

 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

 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

  2024年3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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